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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设立黑龙江省违反人类遗传资源使用的举报电话、电子邮箱的通知2021年11月24日16:16 来源: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五条 “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,有权向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和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投诉、举报。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和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公布投诉、举报电话和电子邮件地址,接受相关投诉、举报。对查证属实的,给予举报人奖励”。 省科技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采集、保藏、利用、对外提供人类遗传资源活动各环节的监督检查,对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17号)规定的,及时依法予以处理并向社会公布检查、处理结果。现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: 举报电话:0451-82603925 电子邮箱:kjtsfc@126.com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1月23日 |